「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即將在五一勞動節正式上路。圖:取自123RF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即將在五一勞動節正式上路,保險效力自到職日生效,勞工有給付保障。雇主如未依規定辦理加保,將處20,000元至100,000元的罰鍰。為提供勞工更適足之職業災害保險保障,災保法月投保薪資上限訂為72,800元,下限訂同基本工資(25,250元),且雇主職保之投保薪資應為最高級距。
勞動部表示,新法擴大納保範圍,凡已辦理登記的事業單位,不論僱用勞工人數,全部強制納保,包括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事業單位、領有執業證照的律師及會計師、辦理稅籍登記之雇主,以及依法核發聘僱許可的外籍家事移工雇主等,都應依規定為所僱員工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考量職保之投保薪資級距上、下限與勞(就)保並未相同,為簡化申報作業,投保單位申報新進勞工加保時,請依勞工的實際月薪資總額填報,勞保局將分別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將勞工的勞(就)保及職保之投保薪資自動歸級至正確等級。
為維護被保險人權益並簡政便民,勞保局將於5月1日主動辦理職保月投保薪資逕調作業如下,投保單位無須另行申報:
(一)針對勞(就)保被保險人月投保薪資低於基本工資者,逕予調整職保之月投保薪資為基本工資等級。(二)勞(就)保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之受僱勞工及委任經理人,則比對勞退月提繳工資逕予調高,最高調整至72,800元。(三)勞保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之雇主,逕予調整職保之月投保薪資為72,800元。
另外,新法還定有補充性加保措施,明定臨時或短暫受僱於非屬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勞工,以及如平臺外送員等實際從事勞動人員,得透過勞保局網站及便利商店多媒體事務機等方式,線上辦理加保;此外,對於不諳電腦操作者,也可至勞保局指定之職業工會辦理,藉由暢通多元加保管道,讓在第一線工作的勞動者,都能獲得職業災害保險的保障。
勞動部強調,職業災害保險除了讓遭遇職業災害的勞工朋友能迅速獲得給付保障外,也具有分擔依法加保繳費雇主職業災害補償責任的功能。因此,特別呼籲雇主應於勞工到職當日,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為所屬員工辦理加保,維護勞資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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